一、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国政
副组长:李映辉
成员:康国政、李映辉、唐怀平、朱志武、蒋晗、高芳清、蔡力勋、鲁丽
秘书:马晓梅
二、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金建明
副组长:高磊
成员:金建明、高磊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金沙官网且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教育部基本要求,申请调剂到本学院,学院初审通过的本科为985高校及211高校部分考生(初审时综合考虑如下因素:本科专业是否相同(近)、是否报考相同(近)专业、学院生源分布、学院生源质量情况等因素);
具体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
2. 复试方式及内容
2015年力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由笔试、面试(口试)组成,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口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进行一次外语笔试或听力、口语的测试。
(1)笔试: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及专业外语等。理论力学及材料力学各占30%,专业英语占40%。
(2)同等学力加试:基础力学综合(含振动力学、弹性力学、流体力学、有限元方法)、计算机概论。时间:3月21日下午14:30-17:30.
(3)面试(口试):1)英语口语、听力;2)专业知识综合;3)素质与能力。
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人。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报到:3月21日下午14:30~15:30。地点:九里校区2518室。
2)笔试:3月22日上午8:30~11:30。地点:4218。
3)面试:3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A组2506,B组2601,C组2529,D组2520。
4、复试成绩
(1) 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外语听力及口试放入面试(口试)中进行,面试成绩评分办法如下表:
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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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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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按满分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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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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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基础知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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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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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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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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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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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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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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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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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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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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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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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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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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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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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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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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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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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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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面试成绩(按满分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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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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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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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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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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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面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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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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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应由笔试成绩(50%)、面试(口试)成绩(30%)、外语面试成绩(20%)组成,各项测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上述权重计算复试总成绩。
四、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要求调剂到力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第一志愿报考与我校力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2、 初试科目与我校力学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中数学类考试科目必须是选考数学一;
4、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5、 向本学院交了调剂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学院仅接受部分985高校及部分211高校考生调剂复试申请,初审时综合考虑生源分布、学院生源质量情况等因素。
调剂程序:
第一步:学院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后台管理系统公布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等信息。
第二步:符合金沙官网调剂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 )填写调剂申请志愿。
第三步:学院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后台管理系统对申请调剂考生情况进行审核,并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第四步: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 )接收复试通知,并按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第五步:经学院复试并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六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我校调剂要求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资格。
第七步: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 )接受待录取后则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
五、拟录取
1. 拟录取原则
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录取:
(1) 首先录取已保送到金沙官网的学生;
(2) 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拟录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
(3) 在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外语成绩(初试成绩x50%+复试成绩x50%)、数学成绩顺序录取。
(4) 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A) 拟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B) 复试成绩中笔试、面试、外语笔试、外语面试、总成绩任意一项不合格(低于60分);
C)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出现成绩不合格科目(低于60分)。
2. 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50%+复试成绩x50%,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按照满分100分进行折算,并在初试成绩中考虑教育部划定的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的差异。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
六、其他
1.报到地点:九里校区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力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机械馆2518室。
2.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上写上考生本人考生编号和姓名和日期);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上写上考生本人考生编号和姓名和日期);
(4)二张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和复试表用),体检合格报告;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红章)或者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政审表(加盖所属人事档案单位红章);
(8)资格审查表(未在我校考点(代码:5102)参加考试的考生指纹采集后发放的表);
(9)学历(非应届考生)或学籍(应届考生)认证报告(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提交)。
3. 体检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为方便考生,学校集中安排的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如下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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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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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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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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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10-11:40、下午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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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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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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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40、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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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浦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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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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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40、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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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浦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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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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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10-11:40、下午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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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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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期间其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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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上班时间(除周二、周五外)每天下午3:10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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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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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程序:
第一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wjtu.edu.cn)上下载《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填写相关信息后用A4纸(单页)打印一份并粘贴照片。
第二步:选择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在网上交纳体检费(交费办法及程序详见第六条)。
第三步:考生持打印的网上交费凭据和《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
第四步:体检完成后考生到相应学院参加复试并将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的《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交至学院。
4. 考生信息采集及身份验证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对于未在我校考点(代码:5102)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在复试前进行指纹采集(时间:2015年3月18日-4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九里校区逸夫馆4205,研招办将向每位完成指纹采集的考生发放一张带有工作人员签字章的资格审查表,考生须持此表参加学院的复试),对于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必再进行指纹采集;所有未进行指纹采集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一律无效。
5. 学历(非应届考生)或学籍(应届考生)认证报告
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均要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主管部门等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非应届考生)或学籍(应届考生)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和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6.复试费用收取
交费标准:
(1)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
(2)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的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费为30元/人。
交费方式:为便于费用的交收,所有参加金沙官网复试考生(含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费和选择在金沙官网医院体检考生的体检费均在网上交纳,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网址: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复试费为必选项、体检费为可选项)。
第三步:网银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只交纳复试费的考生只需打印一份交费凭据(交费总额为120元)、同时交纳了复试费和体检费的考生需打印两份交费凭据(交费总额为150元)。
第五步:选择在我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持《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我校医院体检,并将其中一份交费凭据交至校医院;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交费时间:2015年3月18日8:00-4月6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票据开具:已交费考生若需要票据则持打印的交费凭据到我校计划财务处(九里校区原二食堂二楼33号窗口、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1208室)领取。
考生自述.doc
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