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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9-29   点击:[]

按照《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156号)的要求,力学与工程学院现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请所有拟申请参评的同学,认真阅读此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金沙官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4、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20202021学年至今,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含服务消过);

220202021学年至今,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20202021学年至今,休学者、保留学籍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30日);

6)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二、参评范围

硕士生: 20192020

博士生: 201820192020级,以及2017级直博生

三、申报要求

1、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

网上提交申请: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请查看《奖学金管理-学生使用操作手册》(附件一)。

2、纸质版材料提交: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由研究生导师作为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并于2021930日上午12:00以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和《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三)以及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至犀浦校区3号楼30281办公室。

3、电子版材料提交:将申请表、个人成果表、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汇总材料,邮件标题为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不要更改格式),于2021930日上午12:00之前发至邮箱:49230227@qq.com 。逾期不再受理。

四、说明

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科研、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

        3、评选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请大家注意学院网站研究生公告及QQ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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