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按照《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24日前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进行申请。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并撰写《XX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评审及报出发放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材料,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特殊类型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排查,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月25日下午5点前告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4年10月2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学生银行卡修改流程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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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